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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媒体分析

时间:2007年03月06日  作者:佚名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内容提要】中国网络媒体是在中国改革开放,世界全球化,高科技化,信息化的背景下出现和迅速成长的。其业务涉及到传媒、出版、电信、资讯四个产业。  对这四个产业,中国政府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做出了不同的承诺。除了对相关的IT商品贸易做出关税减免、非关税减让的承诺外,最重要的承诺是允许外国投资者进入对传媒、出版影响巨大的广告市场以及分销渠道,允许外国投资者进入管理咨询业和几乎所有的电信增值业务。  鉴于咨询业和以ICP、ISP为主体的电信增值业,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新媒体平台的主体;鉴于广告和分销对传统媒体的重大影响,中国政府的上述承诺,将对中国的网络媒体乃至整个传媒格局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网络媒体所涉及的四个产业都属于资本、技术密集型,在市场开放环境下,中国并无明显的比较优势。但是在传媒市场准入和市场成本上,中国相关产业的经营者有明显优势。中国网络媒体最终将汇入全球化大潮。
 
 
 
 一、中国网络媒体产业定位 

  1.1 简介(略)
  1.2 产业定位
   从现有的业务范围看,涉及到四个产业。
  一是传媒业。中国政府已经将网络媒体,纳入传媒管理体系。
  二是出版业。网络媒体也被中国政府作为新的出版形式进行管理。
  三是电信增值业。主要是ICP ,ISP,IDC,SMS (即手机短信业务),核心业务是ICP。
  四是资讯业。这是和媒体网站息息相联,潜力巨大。

 二、网络媒体相关产业入世前的状况
 
   2.3 服务贸易领域
  上述四个产业,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定里,大都被定义为服务贸易领域。这个领域规定的服务提供形式,包括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一般来讲,核心的问题是商业存在。

  2.4 商业存在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按照中国政府的规定,在网络媒体所涉及的四个产业,不允许外国商业组织和公司存在。即中国政府在上述产业实行垄断和部分垄断经营,对外国投资者不开放。
  要强调的是,在传媒业和出版业,中国政府不仅对国外投资者,而且对国内投资者也实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制度。
电信增值业务,对于中国国内的投资者来讲,垄断程度低一些。但是,非国有的民营公司很难染指。资讯业务,投资者关注度较低。按照规定,是禁止外国投资者进入的。

  2.5 商业存在的另外一面
  尽管如此,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入世前,对上述四个产业的投资,仍是动作频频。入世前,尽管传媒业有风险,但已有少许海外投资者通过各种方式,进入一些边缘媒体。出版业与传媒业相比,敏感度稍弱,海外投资者的尝试,更活跃一些,大胆一些。实际上,目前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市、几乎占有中国相关电信增值服务的绝大部分份额的互联网公司,其中的海外资本,都是入世前进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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