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宏生事件与“法的精神”
时间:2007年03月06日 作者:王永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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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表现来看,中国的银行具有非常明确的冒险意识,愿意为一个失去诚信的企业做支持,承担企业因为自身诚信问题而导致的风险。
企业犯错与投资者“挨板子”。 在制度安排下,我们看到在中国的证券市场,大股东侵占、业绩“造假”几乎没有任何成本,但是“收益颇丰”。 大股东通过挪用上市公司资金、通过上市公司的贷款及担保,动辄获取数亿元,多则数十亿元的“收益”。 投资者与银行储户成为“唐僧肉”,任人宰割的事件“此起彼伏”。 而在银行系统,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 & Young L.L.P.) 2006年5月初发表报告称,中国金融系统的坏帐高达9,000亿美元。 这家为多家中国银行服务的纽约会计公司在遭到中国 政府的严厉驳斥后,以异乎寻常的速度做出道歉,并修改了评估数据。但是,我们作为储户,不知道哪个结果对将自己的“救命钱”更有的指导意义。
制度培养了“无知无畏”的企业领导。 在中国的文化环境下,很多中国的企业已经习惯了藐视制度的习惯。 因此,即使他们“走出国门”,到西方做生意时,也按照在中国的习惯来,缺乏适应西方社会规则的意识。 我学习MBA时,曾经深入研究过北美的社会机制,并研究中国人在北美的发展史。 其中对中国早期劳工的深入研究对我形成强烈震撼。 作为中国人,我曾经为“华工”在北美的遭遇而感到愤慨。 但是,从整个社会角度,我看到了中国劳工对整个社会秩序的破坏。 中国劳工只从自己出发,像“奴隶”一样工作,毫无反抗地执行资本家不合理的要求。 于是,在当时美国劳资矛盾激化的背景下,严重威胁到其他劳工群体的利益,引起当地广大劳工憎恨,激烈时甚至出现其他劳工群体烧毁华工住所,杀害华工的案例。 再加上中国人不注意形象、不讲卫生、不照顾公关环境,于是在当地工人及工人组织的推动下,通过“人头税”及“排华法案”严厉限制华人进入美国社会。 而在今天,也同样有不少中国的老板就像当年的“华工”一样,到了北美,也在“不自知”的情况下,做着触犯当地社会规则、甚至法律的事情。
了解国际规则、尊重当地法律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迫切“必修课”。 俄罗斯腐 败官员对中国商人的盘剥、西班牙烧鞋等事件仅仅是中国开始深度融入国际社会的序曲。 随着人 权、环境保护等规则逐步开始形成跨国界的影响,中国企业即使在中国,也需要开始认真面对这些规则带来的影响。 而对于要开拓欧美市场的中国企业更要谨慎,西方法律体系与商业规则都具有“刚性”,如果中国企业打破这些规则,不仅本身要上“黑名单”,而且对中国的其它企业都是比较严重的影响。 所以,中国企业要有自我约束意识,不要做“害群之马”。 深入了解当地规则背后的“博弈”机制,利用机制更快发展。 欧美社会都是“多元化”社会形态,内部不同的利益集团通过“动态博弈”实现社会发展及利益均衡的平衡。 在“动态博弈”的过程中,总会有机会给“新来者”。 日本企业能够从60、70年代从低端产品进入,到80、90年代开始牢牢掌握很多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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