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付亮:策划“七最”
当然,作为一个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策划人,自然不会依靠一个人的“单打独斗”,而是善于组织一个好的团队,并能够形成很强的团队合作,让团队中的每一个人都很敬业,都具备锲而不舍的创新精神进取精神,是一个策划人成功塑造一个品牌的关键一环,值得策划人和企业家重视。曾经有一个策划人高调宣称自己许多方案都是自己“一手操办”的,而不需要团队合作,并极力贬低他人。若是果真如其所言,笔者就真的非常佩服其能力之强。但是,即使是真的,人毕竟不是神,早有古语说“三个臭皮匠,抵个诸葛亮”,“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可见能力再强,“一手操办”也一定不是好事,而且,出于为企业负责的考虑,策划人更应该发扬团队合作精神,以避免出现“一失”。至于贬低他人就更加是个错误,因为,一个真正的策划人不仅要学会尊重自己的合作伙伴,而且要学会尊重自己的竞争对手。“一个中国人是条龙,三个中国人是条虫。”这是一句大部分中国人都耳熟能详的话,同时又是一句让每个中国人听起来都颇感无奈和惭愧的话,因为,尽管人人都呼吁合作,中国同行间仍然很难合作,甚至出现“自相残杀”的局面。套用这句话,我说,一个策划人是条龙,但是三个不懂合作和尊重的策划人就只能是条虫。面对竞争的全球化,中国的企业要壮大,策划公司自然要壮大,尊重与合作就更显得至关重要。
因此,策划人应该具有企业家精神,应该具有大气魄和远见,应该与企业家和企业共成长,为社会负责、为消费者负责、为服务的企业负责、为自己的良知负责,与企业家一同推动企业以及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发展。
最直观的原则:策划需遵循“三光”原则
策划能够带来效益,帮助企业“突围”,其实质是创造性的整合资源。但是,很多策划在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时候,却是鼠目寸光,暗藏隐患,一旦时辰已到,就会爆发相应的危机,对企业来说是打击,对社会更是不利。基于此,策划应当遵循“三光”原则,即:眼光原则、阳光原则和X光原则,下面逐一阐释。
其一,眼光原则。策划必须具有前瞻性,也就是说策划人要有“眼光”,要看得远,要看到他人没有看到的,这样才能抢占先机,出奇制胜,反之则“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整日被琐事缠身,裹足不前。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说得也是这个道理。这一原则很容易理解,很多策划人都在实践中努力遵循这个原则,只是程度存有差异。例如,很多企业没有做品牌战略策划,就忙着请广告公司发布广告,大量资金砸下去之后,可能会有一定的收益,但必然是事倍功半。
其二,阳光原则。这个原则是指策划必须见得着阳光,经得起日光的“曝晒”。换句话说,策划人必须心胸坦荡,不能做昧着良心的策划,亦即策划不能欺诈消费者,不能损害消费者利益,更不能有悖于社会道德和伦理。不容乐观的是,不少策划案都违背了这一原则,现在仍就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今年3?15被曝光的企业,以及其它出现类似危机的企业,尽管在一定时期内取得了经济效益上的成功,但是其显然是违背了策划的阳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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