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商品营销战略,销售策略,电力商品营销策划
与其它工业商品相比, 电力商品具有无形性、不可储存性、服务性、无差别性、多用途性和销售渠道的集中性等特点。电力商品的营销应针对这些特征, 实行市场细分、目标集中和差异市场和差别电价等不同策略
一、引 言
近10年来,由于政府的倾斜政策和各种投资渠道的引入,电力工业有了突飞猛进的迅猛发展,一改“拉闸限电”的电力严重短缺的局面,出现了目前的供需平衡甚至于局部地区供大于求的形势。当然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用电水平还比较落后,当前的供需平衡还是一种低水平的平衡,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力的需求也会加大。另外,电力作为一种非常清洁的能源,应该鼓励对电力能源的使用。那么,如何促进对电能的充分利用,这正是本文提出的电力商品营销的意义所在。
二、电力商品的特点
1 电力的商品性
电力工业作为公共的服务性产业,多年来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经济要发展、电力应先行”就充分体现了电力工业的重要性。80年代后期世界电力工业的改革浪潮席卷了全世界,我国也提出了电力工业的改革方针,即“公司化改组、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自然也就承认了电力的商品性,发电企业将电卖给电网经营部门,电网经营部门再将电卖给供电局,供电局再将电卖给用户,这充分体现了电力的商品性质。
2 电力商品的形态与特征
电力商品与其它工业商品相比,有其自己的独特性:
(1)无形性
电力商品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也即是无形的。
(2)不可储存性电力商品需随时随刻满足用户随机变化的需求,但又不能储存,这就决定了电力商品必须“以销定产”。
(3)服务性
电力商品属于公共服务商品,涉及到各行各业的生产与生活的保证问题,必须做好充分的服务工作。
(4)需求的随机不确定性
用户的用电行业是随机的、不确定的,从而导致了负荷变化的随机性,再加上电能的不可储存性,这就需要时时刻刻考虑电力商品的供需平衡性。
(5)质量标准的特殊性
电力商品的质量标准为供应可靠性、频率和电压,而这些质量标准的实现需要电力供应侧和需求侧的综合协调来达到。如发电侧扩容和调频、用户的无功补偿以及利用行政手段干预或者电价经济手段实现的削峰填谷等。
(6)无差别性
各发电企业发出的电能进入电网后是没有区别的,可见这种商品难以建立自己的品牌和商标。
(7)无更新换代性
家用电器、计算机等商品具有一代产品、二代产品等更新换代性,而电能产品不具有这种性质。
(8)购买频率高
许多商品用户一旦购买后,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后,即该商品的技术寿命或经济寿命完成后,才进行下一次购买。而电能商品没有技术寿命或经济寿命(当然其它能源如宇宙能开发后可以充分使用的情形除外),这样用户就需要连续不断地购买和使用。














注意:本网所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