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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市场调研: 怎样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及品牌农业需要“市场结盟”

时间:2007年03月03日  作者:佚名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农业新生带”与农民的“自我保护”

  诸君请问:在加入世贸组织前后的时期,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速度,快还是慢?

  或许,不少人会以恨铁不成钢的心情,觉得它还是太慢。尤其是跟发达国家相比。

  这没错。但若仔细回顾您会发现:近几年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新概念,简直是层出不穷!从“公司+农户”,到“订单农业”,到农业经纪人和中介机构,到高新科技农业产业化的基地建设,到绿色农业、生态农业、节水农业、观光农业、精准农业……

  如此,在我国“三农”领域仍存有着大量令人担忧问题与弊端的同时,21世纪初,已出现了一大片“农业新生带”,它们正犹如新生儿般,在让人“一把屎一把尿”操心费力的同时,日新月异地快速成长。

  其中令人尤感大有希望的是:根据国家新颁布的《农业法》中“国家鼓励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组成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精神,许多地区的党政领导正大力探索着如何引导和扶持农民们建立完善自己的合经组织;还有许多地区的政府已提出要兴办“品牌农业”。而品牌意识,是农业特别是“农业新生带”产品能否形成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前提——说实话,在我国农民自己的合经组织尚为数不多、而农产品又无知名品牌的状态 下,不论“农业新生带”出现多少新事物,也难以获得令人满意的收效——因为它们往往在生产活动中被运用得更显驾轻就熟,而在市场销售上则力不从心者居多。

  仅以“公司+农户”和“订单农业”为例:这些年就时常出现双方互相违约的事,不少“龙头”公司也因单纯追求眼前利润最大化等,只想控制农户,却难能很好地为他们进行全方位的市场化服务。还有不少“龙头”在资金和市场营销上也能量不足。许多专家指出,其原因主要在于公司(或市场)与农户之间,缺少一环重要的利益桥梁——协会。在发达国家,不仅农户和大农场主都要参加一至多个产业协会,就连“农”字号的企业和公司,也都竞相凝聚在协会的周围,以共同提升市场竞争力。

  至于“农”字号知名品牌的匮乏,不仅对我国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在全球获得较高的市场地位不利,也令我国农民在市场上缺乏有效的“自我保护”手段。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上,难以“自我保护”,就意味着难以更好地“自我发展”。

  越是知名品牌 ,越要强大后盾

  “当前,在浙江、广东、江苏、山东等地,我国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已经相当活跃甚至轰轰烈烈,不管名义上叫‘农产品协会’还是‘劳动共同体’。”国家发展改革委产经所马晓河所长对笔者说。

  他举了四川某县一个乡镇“柚子协会”的实例:通过股份合作制,他们刚成立就吸引了上千会员,搞了2万份“创始股”(包括个人会员股和协会的“共同股”,每股5元钱,可用货币,也可以用厂房、技术和土地等折算)。协会实行“三会制”(社员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治理结构,通过“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会员们提供种子选择与供应、技术与市场等信息咨询、新品种引进、病虫害测报与防治、果树嫁接与修剪,产品的市场销售等服务。服务收费均低于市场价格。所获利润,八成分红给社员,二成作为协会公积金和公益金。由于成效令人满意,到2000年会员已增至10倍。

  尽管如此,马晓河仍指出:我国农民的合经组织尚在初级阶段,要完善之处很多,最紧迫者有三:

  一是急需国家立法:在英、美、加及泰国等国均有《合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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