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劳动部宣布外籍劳务新规定

时间:2007年02月27日  作者:佚名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阿曼劳动部于2002年11月宣布,从明年起,建筑承包人、维护工、内装修工、裁缝、洗衣工、理发工、美容院职员七种职业将只能由阿曼人替代外籍劳务。从事上述职业的现职外劳,可接替已经离职的外劳。对于上述七种职业以及饮水运送、房地产经纪人、燃气罐销售配送、租车公司、果蔬运输和配送将不再发放新许可。

     14类不同行业的公司在满足阿曼化比例的同时,可引进所需外劳。绿卡公司、国际级和优等级公司、油气开采和营销公司、银行、保险公司、商业中心的店铺、大型超市、工厂、私人诊所、饭店、法律/律师事务所、私立学校、培训机构、出版印刷、从事打井的公司。

     优等级公司将被授予劳务许可。绿卡公司则须提交申请并说明项目情况,项目结束后送外劳回国,申请将在提交之日获得批准,有效期从三个月延长到六个月。如果绿卡公司出现多次违规,其绿卡资格将被取消或拒绝。

     绿卡公司是指具备七项条件的公司:遵守劳动法;禁止外劳在其他公司工作;不雇用持居住卡的其他公司外劳;按时发放工资;阿曼化比例,培训本地干部并在公司内任职;鼓励本地劳力的措施,保证阿曼工人的稳定;人事部门经理由阿曼人担任。

     此外,阿曼工商部将设立一站式外劳申请办公点,工商部、劳动部、皇家警察、马斯喀特市政府和地区市政环境水资源部将联合办公。(外经贸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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