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年终奖挑战决策者智慧
在年终奖的发放上,公平性和体现竞争就显得更重要。特别是对于公司的中高层,以及有特殊贡献的员工,需要特别的鼓励除公平和竞争性之外,年终奖总是同跳槽和反跳槽联系在一起,在年关这个门槛上,双方力量总是在相互博弈
年末临近,又到跳槽换工作的高峰,如何分享公司利润、激励员工,吸引人才加盟,发不发年终奖,是值得掂量的一个问题。
人们总是喜欢去做受到奖励的事情,年终奖作为一种奖励措施,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如何把年终奖这个职场中一年一度最为关心的事做好?年终奖发放有什么新趋势?企业应该如何构建其薪酬战略?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为此记者采访了多个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以及咨询顾问公司。
按绩效付薪
同薪酬体制尚未完全健全的本土企业相比,跨国公司的年终奖似乎毫无悬念:绩效考核的结果决定了年终奖的多少。日立环球存储科技中国区组织发展高级经理李小琼说:“为绩效付酬正成为一个趋势。”
李不仅从事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同时也活跃在华南人力资源交流领域。在李看来,外企按绩效付薪的操作通常体现在年终奖和次年薪资涨幅两方面。
具体流程常包括:年初由员工与经理共同制定该员工的年度绩效目标;年中和年底由双方共同回顾员工的绩效(往往伴随一个评分等级);根据全公司的业绩和员工本人绩效决定年终奖的发放,同时这些绩效也与该员工次年的薪资涨幅挂钩。
尽管绩效付酬制度有许多显而易见的好处,但是,绩效付酬制度并不总能达到它所保证的激励作用和满足度。
在现实中,较高的能力并不一定产生高的绩效,因为绩效受许多方面的影响:工作的动态环境、资源配置、目标设置及员工的努力程度等;这里有些因素已经超出了薪酬管理的范畴。
从另一角度来讲,员工要取得高的绩效,没有好的能力又很难达到。
因此,能力是获得高绩效的基础。基于这些原因,在薪酬设计时就面临一个两难困境——企业为能力付酬却未获得所需绩效;企业不为能力付酬、造成员工缺乏提升动力而影响组织绩效和人才培养机制。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绝大多数员工都表示,应该建立绩效付酬制度,但他们并不认为绩效付酬的制度完美无瑕。对于公司来说,建立一套绩效考核系统是轻而易举的,但要得到一份科学的绩效考核成绩却很困难。
据李小琼观察,目前较多按绩效付薪的公司在绩效考核中采取强制性分配的做法。所谓的强制性分配,就是把公司全体员工的绩效按固定比例进行分配,比如5%优秀、10%良好、70%平均、10%待改进、5%差。强制分配在执行中为体现公平往往要求各部门均按此比例对员工绩效评分。
该方法基于一个假设:各部门的绩效相等、部门之间绩效无差异。
李认为,这种方式由于不能满足对整体优秀团队的激励,正在被一些公司改良,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也就强制性分配有持续不断的探讨。
在李看来,按绩效付薪最根本目的是帮助组织管理整体绩效。绩效管理的目的是提高员工和组织绩效而不是给员工打分;管理者的视线应放在未来而非仅仅是过去;绩效回顾的出发点也应是鼓励甚于评判。
如今,国内公司也开始进行探索绩效付酬。香江集团人力资源主管龙翠婷说,在集团今年进行了绩效管理改革后,年终奖的发放将更为科学,“发钱的依据比发钱的多少更重要”。
公平性和竞争性
致力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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