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e时代的营销4P新变革、矛盾及对策

时间:2007年02月26日  作者:网络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限区域内进行,难以在全国(全球)广泛开展;(2)只有在厂家和消费者都有时间参加时,才能完成促销活动,任何一方没有时间参加,都会使它落空;(3)受白天黑夜的自然时间规律限制。而e时代的ePromotion,却完全摆脱了时空限制,突出表现在:(1)互联网是全球范围内共享的,只要在地球上,就能参加促销活动,彻底打破空间限制;(2)源信息永远都在网上,在厂家和消费者之间,多了一个永不休息、永不消失(除非人为地删除它)的互联网作为双方的中介,使厂家和消费者不必象传统Promotion那样同时出现。

  (二)矛盾

  ePromotion的最大矛盾,就是企业只能守株待兔,坐等顾客点击、访问、浏览、参加、购买,处于“听天由命”的被动地位。企业在进行e促销时,往往不如搞传统促销那样有信心有把握,因为无法保证顾客参与度,只能祈祷“God Bless Me”。就目前来讲,e时代的初级阶段之“基本国情”,使大多数企业对e促销都抱着观望、不信任、甚至畏惧的态度,不敢积极进行ePromotion,唯恐促销费用打了个时髦的“e水漂儿”。

  (三)对策

  既然ePromotion的矛盾是“守株待兔”,那么,针对此,可以采取有效措施,逼着哄着“兔子”往树上撞。具体办法就是“引诱加打扰”。一是在热门的相关网站上做Web条幅广告,当公众访问该网站时,Web条幅广告将自动出现在屏幕的适当位置,不管公众愿不愿意,它都强行跳入人们眼球之内,“逼”着人去看;二是在热闹的相关BBS上发表文章,用吸引人的标题去引诱人们去看;三是在相关的Chat Club中“狐扯”、“大话”,在神侃海聊之中,把促销信息传播给公众;四是使用覆盖式E-mail,给所有的网民都发一封促销信息电子邮件;五是适当运用传统媒体(报刊杂志、广播、户外、车身等),强行打扰人们的视线,“逼”他们去关注促销信息和活动。

  李华振,河南人,祖籍安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部,被评为2003年度“十大智业人物” 及财经作家之一,在部级省级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论文300多篇,并多次被人大报刊资料中心转载。曾任多家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战略企划中心总经理,被多家杂志以“封面人物”进行报道。现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术上,在我国著名经济法专家刘大洪教授领导的国务院司法部“中国公司治理结构课题研究”、“中国国有企业问题专项研究”等课题组中从事研究工作。

  张昕,河南人,英国NAPIER UNIVERSITY大学管理学硕士,武汉大学博士,在部级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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