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该不该“惠及大众”?
根据受众的不同,赠品发放一般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种是“普惠制”,即赠品发放采取来人就送的方式,而不论接受赠品的受众是真正的目标消费者,还是一般的围观群众;第二种是“区别赠送制”,即赠品只赠送给已经或即将购买商品的实际消费者,对于那些一般公众或潜在消费者,则不赠送礼品。
这两种赠品发放形式孰好孰坏呢?笔者近日收到一位山东朋友的来信,在信中,该朋友认为赠品应该“惠及大众”。然而,笔者却对此抱有否定的态度。
“惠及大众”的理由
该朋友曾经在一家显示器销售公司做策划工作。在办事处成立初期,该公司为打响跨入市场的第一炮,就多次采用来人就送礼的方式,希望借此迅速扩大市场影响力。虽然形式上有所不同,多了一个游戏的环节,但并没有区分出目标消费群体,事实上参加活动的人各种层次都有,其中有很多人都是冲着礼品来的,最后只能由主持人把参加活动的人加以区分对待。
在来信中,该朋友还表示:为了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这类活动(包括“普惠制”的赠品发放形式)在显示器领域里非常普遍,事实也证明这类活动必不可少。
同样的,在其他一些领域,比如日常易耗品生产厂家,他们为了在促销活动中凝聚人气,保证现场活跃气氛,也会进行大而广的散发礼品的行为,而这种散发更多的是一种无明确目的的发放。这种做法不一定能产生多少即时消费者,但是确有可能产生潜在消费群体,虽然时间可能较长。
从这个角度出发,该朋友认为,如果我们举行促销活动,只将赠品送给那些实际消费了的消费者,而不消费就什么都没有,那么这种做法就完全可能减少一条增加潜在消费群体的道路。
这位朋友的观点确实非常有理,而且正是因为这个朋友的这番见解,笔者才能思考赠品发放更深层次的东西,最终完成该文。
从这位朋友的来信及我们厂商举行各类促销活动的实践来看,赠品实行“普惠制”至少有以下五个好处:
1.凝聚人气,活跃现场气氛。中国消费者最大的消费心理有三点:一是虚荣,二是爱贪小便宜,三是从众心理强,赠品“惠及大众”无疑满足了国人后两者消费心理。
2.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扩大在市场中的影响力。对于那些“默默无闻”的中小品牌来说,通过“惠及大众”的赠品发放形式,当然可以在一定意义上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不过真实效果很难评估)。
3.培养潜在消费群体。一些公众接受了企业发放的赠品,会由此对该企业有一个良好的印象,未来可能会成为该企业的目标消费者。
4.提升现场成交率。由于现场气氛活跃,刺激了一些本欲打算购买商品的消费者,他们或者提前消费,或者是由意向购买竞品转而购买举行促销活动的产品。
5.目标消费群体很难区分,通过“惠及大众”式的赠品发放形式,能够让那些实际消费者和潜在消费者“自动”表现出来,这无疑是一种省力而有效的促销手段。
“区别赠送制”的理由
“普惠制”的赠品发放形式虽然具有诸多优势,但是它同时具有许多缺陷;而这些缺陷,恰恰就是“区别赠送制”的优势,也是大量厂商选择“区别赠送制”的根本原因。
选择“区别赠送制”的理由包括:
1.成本较低。“普惠制”的赠品发放形式根本没有区分真实消费者与一般围观者,所需购买的赠品及支出的成本相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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