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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午“君主立宪”

时间:2007年02月25日  作者:王缨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2003年夏秋发生在河北徐水县的“孙大午事件”,曾轰动全国。

2005年2月28日,大午集团再起波澜——孙大午在他的企业里开始确立“君主立宪制”。

据北京《法制早报》报道:这一天,“大午集团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选举会议。在第一次全体董事会上,孙二午和刘平分别全票当选集团董事长和总经理,孙大午则作为集团第一届监事会总监主导了整个选举……”这看似寻常的一次内部领导层人事变更,竟惊动了经济学家、法学家。经济学家钟朋荣特意从北京赶到大午庄园现场观摩;江平等著名法学家也为此接受了记者采访;甚至日本名媒《读卖新闻》也闻讯而来。

人们关注的不再是那个横加自外部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是孙大午主动对内发动的一场“企业变法”:将一个家族企业的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三权分立”,相互制约,从而放弃“君主独裁”,推行“君主立宪”,以解决家族企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持续生存能力。

一般私企运行有两种基本模式:一种是家族式企业,子承父业,这里,有把所有权、经营权分开的,但没有把所有权、决策权分开的。另一种是股份制,但由于一股独大,还是大股东说了算。而大午集团的这种企业治理结构,限制了继承权,把决策权、经营权悉数“拱手”给了“企业民主”。孙大午说:“这不仅在中国,世界上都没有!”

那么,这样的“君主立宪制”究竟是怎样运营的?它具有什么样的现实意义?孙大午是在创新第三种模式吗?为此,本刊专访了“大午集团监事长”孙大午。

有感于八成“败家率”

事因还是直接起源于“孙大午事件”。2003年5月27日,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孙大午兄弟3人及其20多名企业高管全部被关进了监狱,同年11月1日,案子平息,孙大午出狱。这期间长达5个多月,企业别无选择,由孙大午25岁的长子孙萌接替了父亲的董事长一职。《法制早报》对此是这样描述的:

毕业于河北农大机电系的孙萌刚出校门不久,在非常时期的董事长任上,不仅没有感觉到累,反而像飘在真空中一样。“我每天参加各种会议,接待机关来人,这些并非是一个董事长的主要职责。我很想做些事,可一般大事或比较麻烦的事,下面各部门的同志基本都处理好了。我接触不到困难,纯粹成了一个维持会长。”

孙萌倒不是抱怨,他恰恰感到自己没有丰富的经验和足够的阅历,驾驭不了一个产值几亿的大企业:

因为孙萌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去决策,这是一个很危险很可怕的事情。孙大午出狱后,孙萌仍在任董事长一年多,他屡屡向孙大午提出自己不适合当董事长,要求下基层锻炼。而孙萌主政的2003年也的确出现了企业18年来的首次亏损——580万元。

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猛然被抬上董事长的宝座,谁都高处不胜寒。很多家族企业都发生过类似的情形。所以勉强干了一年,发生亏损,也属正常。但这却给了孙大午一个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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