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费用管理
为实现员工最优业绩为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及规定:
营销人员分为营销部经理->大区经理->区域经理->业务主管->业务代表五级。
一、薪资办法
(一)薪资构成
薪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驻外补贴+通讯补贴+奖金(提成)+工龄工资
岗位 基本工资(元) 岗位工资(元) 绩效工资基数(元) 驻外补贴(元/天) 通讯补贴(元/月) 业务代表 400 - 400 20 50 业务主管 400 50 550 30 100 区域经理 400 100 700 40 200 大区经理 400 200 800 50 300
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2、绩效工资=回款完成率×绩效工资基数×60%+销售完成率×绩效工资基数×30%+销售考核分数×(绩效工资基数÷10)
(1)回款完成率=当月实际回款÷回款任务(最高按100%计算)
(2)销售完成率=当月实际销售额÷销售任务(最高按100%计算)
(3)连续3个月未完成基本销售任务,绩效工资基数下降30%,连续3个月未完成基本销售任务80%,调离销售岗位或予以辞退;
3、销售考核分数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A.当月回款排名奖0至3分,当月销售回款额排名与上月销售回款额排名,名次每前进一名,则加1分,加满3分为止。如名次后退或没改变则不得分;
B.客户管理3分,新增有回款客户1家,加1分,丢减客户1家减1分;
C.报表考核4分,每少一份(或信息不合格),按要求所交报表总数扣减相应分数。
D.工作态度、纪律情况考评-3分至3分。
4、驻外补贴指到四川省内成都以外的地、州开展工作,每月按实际驻外工作天数发放的补贴,本地招聘人员无补贴。
驻四川省外地区的补贴每天增加10元。
驻外工作在同一住地时间超过15天以上的,补助标准每天减少5元。
5、奖金(提成)按每月销售回款按品种类别计算提取。
产品类别
业务代表
业务主管
区域经理
大区经理
营销经理
A类
1.5%
0.9%
0.3%
0.2%
0.1%
B类
1%
0.5%
0.2%
0.1%
-
C类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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