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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隆风波宁夏版 伊斯兰信托非法圈钱30亿内幕

时间:2007年02月22日  作者:佚名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备受社会关注的“德隆风波”爆发后,迅速波及到宁夏的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当地一度引发严重金融风险。令人吃惊的是,当公检法联合专案组介入后,发现这一公司竟然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内,以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的诱惑,向社会公众非法“圈钱”30多亿元。17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公开宣判,9名原公司高管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伊信公司非法“圈钱”30多亿

  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伊信公司)注册资本为99178.52万元,共有8家股东,其中: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亿元,占出资比例20.17%;亿阳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山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各出资1亿元,分别占出资比例的10.08%。这3家公司出资的资金实际股东是新疆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即德隆集团。

  据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伊信公司在德隆集团子公司———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的操纵下,自2002年3月至2004年6月30日,违反《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信托业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的规定。通过与委托人签订“委托资产、资金、国债管理合同”的形式,分别签订主合同和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以支付3%至14%的固底利率的承诺,共向202家机构和133名个人吸收资金29.84亿元。2003年1月至3月,伊信公司以地处银川的西部花园房产为依托,印发《伊信国际西部花园贷款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书,以广告形式向公众承诺年净收益率为6%,共与委托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2125份,共向个人筹集资金9174万元,期限为3年。

  之后,为将此业务纳入财务核算和规避银监局的检查,伊信公司又采取加大合同金额的方式,另外伪造了187份合同用于作帐和规避检查。伊信公司将吸收的上述资金转入由上海友联公司控制的重庆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购买股票和国债。至案发前,委托理财吸收的资金尚有15.75亿元未向客户兑付。

  法院认为,伊信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格的情况下,采取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变相吸收存款30.76亿元,且造成损失16.66亿元的严重后果,扰乱了金融秩序,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德隆风波”扯出“宁夏版”

  2004年4月爆发的“德隆风波”,在全国造成了巨额风险资金,涉及17个省(区、市)的200多家企业,“德隆系”总负债高达570亿元。

  2002年下半年,伊信公司增资扩股时,德隆集团试图控制伊信公司,并派孙卫出任伊信公司总经理。孙卫到任后在德隆集团的蓄谋策划下,将伊信公司约30亿元资金委托德恒等证券公司购买了“德隆系老三股”湘火炬、新疆屯河、合金投资的股票。“德隆风波”爆发后,“老三股”爆出迄今中国证券市场最悲惨的崩盘,近200亿元市值在十几个交易日中灰飞烟灭。伊信公司购买“老三股”的这些资金损失惨重。根据“清产核资工作组”2004年9月的清查结果,伊信公司损失总额27.63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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