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营销时代与营销的数字化
更多的产品是在疗效的时间上做出了明确的承诺,这样的做法在广告法上来说是有问题的,但是一旦该产品真正能够兑现承诺中所出现的疗效天数(譬如某冻疮产品宣称的“三天治愈,无效退款”),那么这样的销售主张是最能吸引消费者的。现在在某些市场上正在火爆的某治疗颈椎、肩周炎的产品,其承诺的“两周见效”就吸引了众多的消费者。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它们有的是著名品牌,有的虽然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品牌,但也依靠“数词营销”的威力取得了局部市场的胜利。以笔者看来,医药产品在运用数词营销时,无外乎以下几种方式:
1、通过明确的数词概念传达,把产品最具说服力的销售主张用数词提炼出来。譬如本系列案例第一期介绍的“圣旺”阳春胶囊还有一个卖点就是“圣旺十三宝,男人都需要”。其宣扬的就是该产品成分中的十三味名贵动植物中药材;
2、通过明确的数词概念传达,给消费者一种权威、可靠的感觉,而不一定在乎数词本身的数值。譬如“巨能钙”所提出的“╳╳位科学家、╳╳位博士……”其实没有几个消费者记得住到底是多少位科学家、多少位博士,但是经营者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消费者普遍感觉到该产品与众不同的科技含量和权威性;
3、通过半明确半模糊的数词概念传达,塑造一种没有明确利益点,但具有一定品牌光环的形象。文中所提到的“太阳神”所推出的减肥产品在它所掀起的“风暴”中,其实“百分之多少的脂肪”是根本没有衡量标准和方法的,既然无法准确测量,当然也就不会留下明显的破绽,只要能够让消费者感受到该产品的品牌光环即可;
4、在与竞争对手的竞争中,通过对数词的把握和传达,给人一种“该产品比竞品质量更好,或消费者利益更大”的比较。“新盖中盖”现在的电视广告中所提出的“顶过去五片”其实并不是在与自己的过去比,其真实用意在于通过消费者的联想,产生跟竞争对手比的效果:“新盖中盖”比过去强五倍,而老“盖中盖”也曾经同时在与其他产品一起销售,那是不是意味着“新盖中盖”也比其他产品强五倍呢?
5、在一种人们惯常不用数词表达的概念领域用数词来表达,给人一种新奇感或在判断时,产生对本产品有利的错觉。在“中国营销网”上笔者曾经看到的一个感冒药案例,就在人们惯常所认为的“感冒是由病毒引起的”判断的基础上,提出了“三重杀病毒”。人们往往只知道感冒是由病毒引起的,但却很少想到感冒病毒也有很多种,在交叉感染的过程中,病毒到底是怎么彻底被杀死的?正是在这一问题的指引下,他们所提出的先杀主导病毒,再杀交叉病毒,最后剿灭残余病毒的“三重杀”才能引起消费者的兴趣,进而有部分消费者产生了“别的感冒药只能杀一部分病毒,只有该药品通过三重杀,才能彻底杀灭感冒病毒,治愈感冒。
但是,结合多年的医药策划实践,笔者认为医药产品在运用数词营销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不能明显违反广告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巧妙地界定“营销的法律上限”(对此观点,笔者另有文章介绍),既不违法,又能够攻入消费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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