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质量捍卫中国彩电业
由此可见,这是一场由自己发动,但没有把对手打倒,反倒养肥了对手的战争,使我国电子工业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遭受了超过百亿元的惨重损失。这种损失岂是几家大的彩电企业所能弥补的?而外国牌号彩电,平均降价仅7%,却取得了两位数的增长,正如康惠电子公司沈达彬总经理所说的那样:“中国之大,事不由人,深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如不能克服各自为政的麻将作风,也难树民族工业的大旗。”(见1月24日《中国电子报》)真可谓一针见血,入木三分。
如果说降价竞争的初衷是“保护民族工业”,那么多少还有点积极意义,至少我国的彩电行业可以受益。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如前所述,这场战争的最大受害者是我国的彩电工业本身和国家的财政收入。尽管厂家利用国人纯朴的爱国之心,喊出“抗战”的口号,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增加了自己的市场份额,但却伤及了自己的同胞。统计资料表明,96年在国内销售的国产彩电牌号由95年的67家减少为61家,而洋牌号却由18家增加到22家。中国近代史告诉我们,军阀混战势必招致外国列强对中国更多的侵略和瓜分。
而且,如果我们分析得更深入一些,就会发现,这场“抗战”的最大受益者不是别人,正是“抗战”的对象本身——外国大的影视设备制造企业。其受益来源于三个方面:
1、由于“内战”导致一些原有大型国有彩电厂招架不住,放弃或让出了部分市场份额。
2、由于降价竞争,引发了96年度国内彩电需求有所增长,以及引发了不必要的超前消费,使得洋彩电更容易进入中国市场。特别是25”以上彩电,本来国人的收入消费水平与原有较合理的彩电价格之间,有一种制约关系。现在,25”国产彩电降到原先21”的价格,29”降到原先25”的价格,势必激发一部分本无消费能力的人的购买欲望。在这部分突然增加的购买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仍相信国外牌号,最后超前地选择了牌子更响、功能更多的洋彩电。而这种降价拉动的需求正中外国公司的下怀。因为,早在几年前,由于比较优势的原因,国外几个主要的彩电厂家已不再在本土生产小尺寸彩电和彩管。因此,中国国内的小尺寸彩电降价与他们无关,最好小尺寸越打越凶,把中国的彩管工业都打死才好。而大尺寸彩电正是他们的强项,他们的成本比我们还要低,高知名度加低成本,完全经得起降价竞争。现在市场拉动起来了,他们正好乘虚而入!统计数字指出的洋牌号在中国的销售,25”增长l5.10%,29”增长95%,30”以上增长143%,恰恰说明了这个道理。按保守估计,1996年,走私进人中国市场的洋彩电在350万台以上。按每台平均价格250美元计算,国家关税和增值税损失至少有31亿元。
3、为了应付降价竞争,国内部分彩电厂家在对策上形成两种取向:一是因为21”以下小尺寸彩电已无利可图,材料成本已高于出厂价(例如,有的厂家卖到1500元l台,还要扣去贴现利息、返利费、开箱费、广告费、促销费等等,实际含税收入ll00元),所以就转而购买走私避税的21”彩管和部件;二是向有利可图的大尺寸发展。统计资料表明,96年25”以上彩电销售量占50%以上,其中国产25”彩电约410万台,29“约200万台。这个数字与我国彩管的产能严重不符的。25”国产管约270万只,29”国产管供内销的约20万只。这意味着有140万只25”彩管,180万只29”彩管是进口的。再加上部分进口的21”彩管,内销彩电总共使用国外彩管400万只以上。可同期国家发放的进口彩管许可证仅有几十万只,这意味着有300多万只彩管通过走私方式进入了国内市场。
对于这种以损害国家利益来“保护民族工业”的做法,一些国内彩电厂家是心知肚明的,而且本身也参与了走私。许多厂家直接同外国彩管厂谈好价格,再交由国内走私集团去代理。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在96年销售的1700万台彩电中,有近400万台洋彩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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