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直复营销与多层次直销的本质区别
从营销角度描述:(正当)多层次直销是直销人员通过面对面的说明方式把商品和服务直接推广或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而计提报酬和教授、培训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其它直销人员,并通过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其它直销人员把商品和服务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从他(她)的报酬中按事先的约定抽取相应比例而计提脑力劳动付出报酬的一种产品或商品的分销模式。
由此可以看出,“直销”并非是简单的不通过中间商把产品或商品或服务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一种销售方式。“直销”有三个非常鲜明的特征:一是主要报酬来源于“脑力劳动”付出;二是必须有“培训和教育”;三是必须有“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失去了这三个特征,“直销”立刻就会土崩瓦解!讲到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直复营销与正当多层次直销在本质上根本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商业模式!我们不能够因为它们都属于“无店铺销售”而把它们“混为一谈”,就好像我们不能够都把长着翅膀的鸟都说成是“乌鸦一样”。
“世界直销联盟”在很早以前就对假借正当多层次直销名目进行商业诈骗的“非法传销”的定义和行为做出了说明和其辨别特征。由于中国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的正当多层次直销的法律和法规,所以,中国对非法传销并没有明确下定义,只是讲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我们可以肯定地讲,中国政府要打击的“传销和变相传销”就是世界直销联盟讲的“金字塔式或类似的销售法”,这个“金字塔式或类似的销售法”就是“非法传销”,就是台湾、香港俗称的“老鼠会”。笔者根据近5年在直销业的亲身经历及艰苦卓绝地实践、探索和思考,对中国的“非法传销”给出一个参考定义及其特征来与读者共同探讨:
“非法传销”是以几何倍增法来进行人推荐人的方式,利用正当多层次直销为幌子,并让或诱惑加入者交纳高额费用或购买及变相购买其相当货物,然后从加入者交纳的高额费用(或者从加入者购买及变相购买其相当货物的货币)中或加入人群的总费用中抽取一定比例的奖金(或者佣金或者利润等)返还给非法传销员(商)的一种商业经济诈骗行为。
“非法传销”有三大显著特征:
第一个特征:囤货诈钱
非法传销人员为了迅速致富!往往强迫,诱导被推荐(介绍)者买一大批“货”(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货币,或某某<现金>卡,或变相称资料费),其目的是为了从非法传销公司获取尽量多的收入(如奖金等)。
第二个特征:挂羊头卖狗肉
非法传销公司或者非法传销人员,往往打着合法培训会议的旗号,用“挂羊头”的方式来卖“狗肉”。它们利用人性的弱点,利用人们想暴富的心理,极力宣扬“迅速致富”的人生道理,为了达到让新人尽快加入的目的,非法传销公司或者非法传销人员往往会自己或者用被推荐(介绍)者“成功”(赚到很多钱)以后,其赚钱中或后过分或炮制的亲身感受、利用长时间有节奏的掌声和口号,甚至用现代声光电多媒体等技术手段来“故意”营造一种超出“常识”范围的,让人激动的等等场情或场面,其最终目的还是想让人们敢快加入而从非法传销公司获取尽量多的收入(如奖金)。
第三个特征:交纳高额入门费
非法传销公司和非法传销人员的“收入”不是来源于把产品/商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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