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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房子能卖出去

时间:2007年02月22日  作者:佚名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使房子能卖出去
眼下,“概念热”、“包装热”正风行于我国房地产界,很多开发商和策划者视其为营销的核心或救市的秘诀。无疑,良好的概念和包装会提升楼盘的形象,促进房产的销售,但这只是住宅营销中的辅助因素和次要环节,而绝非决定因素和关键环节。不弄清真正的营销是什么、怎么做,必然使住宅营销走入误区。

  当前我国住宅市场的主要矛盾是有效供给的矛盾——一方面大量的商品房空置,另一方面老百姓急需的住房又买不到。究其原因,除了国家宏观政策因素外,主要是开发商营销观念的缺乏和营销战略的失误。从集团购买走向个人购买,不仅仅是购房对象的改变,更标志着房地产营销的真正来临。

  

一、住宅开发的市场导向

  一般发展商的住宅开发流程是:先找块地,然后设计,最后再去找市场,努力推销出去。也就是说等产品差不多设计出来以后,再去找消费人群,显然剩下的就只有推销了。在这样一个过程中,营销策略的重点不是需求界定和产品设计,而是销售策略和谈判技巧,这也是目前一些策划者津津乐道的地方。将营销起始于销售,那么销售出问题是意料中的事。由于房地产产品特殊的地域性,其产品概念和目标顾客几乎从确定地块的那一刻起就已基本限定,因此发现需求应先于寻找地块,产品定位应先于规划设计。正确的住宅开发流程应是:市场调研分析→发现市场机会和需求→寻找条件适宜的地块→项目调研与产品定位→规划、户型、环境、物管、形象等设计→顾客沟通与设计校正→施工、宣传、销售等。在这个过程中,建立顾客、设计、销售、施工四方的互动关系是一个项目成功的保证。对大型项目来说,更有必要建立滚动开发机制。

  由于专业分工的原因,在住宅开发的组织体系中,各方常常是各自为政、目标不一的:发展商是销售导向,设计方是技术导向,而建筑商是成本导向;同时,管设计的不管建房,管建房的不管卖房,管卖房的既不管设计又不管建房。此外,在发展商内部,各部门之间也常常以职能为导向,缺乏协同。在这种情况下,“以市场为导向,以顾客为中心”就是一句空话。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曾说,企业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创造顾客,它不是个别部门、个别人员的任务,而是所有部门、所有人员的任务。并不是说企业的所有人员都要去做推销,而是企业的每个部门和员工都要懂得我们的顾客是谁,他们有什么要求;都要找到自己的工作与顾客之间的联系,通过不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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