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营销网络运作实务(下)
传销是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是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它属于无店铺营销;而酒类网络营销所发展的网络商只在法定企业中选择。传销靠的是亲戚朋友联络直销,本网络营销靠的是有市场管理能力的经销商,无需是亲戚更不需是朋友,而且原则上本网络营销管理及工作人员的亲属不准入网。所以本网络营销不是传销,只不过在理论上借用了传销的两个原理:报酬分配学和倍增市场学。也就是将通过网络科学管理过程节省的系列资源费用,通过倍增市场学的预算,遵照报酬分配学的原理,将产品经营过程中赚得的利润分配给网络经销商。
(二)管理执行不力:网络管理部门要严格遵守网络管理法规,任何怂恿和疏忽都会导致网络的成功大打折扣。容易出现执行不力的环节有:
①对网络商的返利不能按协议的时间及时兑现;
②指挥松散,管理部门之间不团结,不协调;
③为消费者兑奖的终端环节不能及时兑现;
④网络商低于厂价销售时不能及时处理并加以严惩;
⑤同一个市场发展了两家以上的网络商;
⑥网络商铺货不力,产品在市场上的出现率不高;
⑦垂直管理体系中的培训及管理不力,推荐商失去了其应有的功能,造成市场监督瘫痪;
⑧只发展了网络,却没有及时跟进。
(三)不顾自身背景的照抄照搬:所谓自身背景就是酒类企业的实力、产品力、知名度、认识度、美誉度等综合企业力的情况。酒类网络营销体系的操作,对不同的企业要采用不同的网络策略,任何照抄照搬都只能是邯郸学步、自找苦吃。适合自已的才是最好的!
(四)铺货行动与广告促销严重脱节:如果网络产品是新产品或者所铺的市场属于新市场,如果只进行了大规模的铺货,却没有及时进行严谨科学的广告促销,结果只能造成铺货资源的浪费,同时由于产品在市场土出现了很久尚未动销,不仅包装会受损,更严重的是市场出现了“疲惫”症,如果此时才推出广告促销,效果必定会令厂家和商家大失所望。
至此,中国酒类网络营销体系的各个方面已基本阐述到位,笔者认为,任何“大、中、小”型酒类企业都可以进行“适合于自己”的网络选择和改造。至于不同的酒类企业具体如何开展自己的网络营销,本人在以后的筹划实践和研究中将继续总结和探讨!
(作者电话:0371-6342390 1393847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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