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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酷”文化营销史

时间:2007年02月20日  作者:佚名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中国“酷”文化营销

  消费不仅仅是一种购买行为,更是一符号式的语言,不仅是向人们展示自己的个性、品味、内在特质,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沟通。而对于广大企业来说,掌握消费语言,顺迎时代潮流,适时推出内含特定文化内涵、切合消费心理的品牌、产品也是企业对消费者一种积极意义上的沟通。

  在美国,在60年代以前,没有流行Cool这个词汇。60年代的叫嬉皮士的年轻的颓废人群爆发在美国社会里的时候也没有流行这个词汇,但是到了80年代流行雅皮士阶层以后,这个词汇才开始悄悄地流行起来。

  雅皮士阶层的出现显然是Cool产生和流行的社会基础,60年代的嬉皮士是反社会反传统的一群人,是战后‘美国梦’破裂的一种社会表现。雅皮士没有像嬉皮士那样反对和反抗传统的美国社会正统文化,但是雅皮士显然对美国社会的正统文化采取了一些冷漠,冷淡的态度。雅皮士不太关心社会政治的转变,对正统的比较抽象的传统社会价值观念采取冷漠的态度。他们追求个人的发展和寻求感官上的刺激,对他人和社会采取了一些比较冷酷的态度。他们追求经济价值,在世界观上还有一些还原主义的味道:寻求简单、寻求刺激、寻求个性和寻求金钱享受,而不寻求真理、也不寻求荣誉、更不寻求来世。

  他们一般都受到过良好的教育,知道把自己和不受社会欢迎的嬉皮士区别开来。但是他们也继承和延续了一些嬉皮士的特点,先把反(社会,传统)字改成烦(社会,传统)字,然后在行为里再把烦字改和表现为冷(Cool)字。

  其后,“酷”的年龄阶层也进一步扩大,不仅成为一些小青年心理与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漫延到了一些儿童以及有成就、有知识的中青年阶层人群带来了特色的消费市场,国外相应针对“酷”一族产品的出现也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社会现象。

  在中国,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酷(COOL)”文化在短短的几年间迅速兴起,证明了此种文化在中国人中间其实也存在着广大生存空间,当然作为一种外来文化,这不仅与国人天然的一种崇洋心理有关,也与好莱坞、港台影片在中国的大量传播有关,也与中国企业的推波助澜有关。随着“酷”文化的兴起,中国企业也写出一部波澜壮阔的“酷”文化营销史。笔者对近年来的“酷文化”营销案例稍加拾缀,把其整理成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野战苹果:有“酷”不可言传

  特点:在中国第一次用酷文化营销产品。认为“酷”是新新人类的一种表达方式与存在状态,但“酷”不是说出来的,必须通过一些特定的元素来体现,纯粹扮酷只能招致反感。企业在营销过程中也必须以此为准则,采用适当的策略来迎合其心理。

  一九九八年,叶茂中来到湖南美丽的雪峰山下,为当地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企业----红豆食品有限公司的一个产品劲王枸杞汁做营销策划。在枪毙了客户的产品方案后,组成了策划小组到车站、码头、娱乐场所、零售点、学校等地方观察了解10岁-20岁青少年的心理特点以及购买习惯等。在这些青少年中“混迹”了一段时间后,他们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青少年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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