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泡沫警戒的“天平定律”
时间:2007年02月17日 作者:任启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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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金,拆迁补偿费,土地评估、登记、管理、勘测费等)+ 建安费用(建筑材料成本,工程人工费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配套费等)
+ 各种税费(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地税,银行利息,及其他行政性事业税费)
+ 行业的毛利润
由此可见,期房(增量房)的价格是由其成本决定的,期房(增量房)的市场是永远遵守价值规律的;但是,现房(存量房)的价格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而市场的需求是永久与持续性的,就意味着现房(存量房)的价格会持续上涨。
由于相对的现房(存量房)价格永远不会大于期房(增量房)的价格,所以当现房流通数量大于期房流通数量的时候,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就不再是由成本决定,而是由一个无限度的市场需求来决定,价格必然偏离价值。
因此,对于整个房地产业来说,价格偏离价值的程度是由现房(存量房)在整个房地产市场中的市场份额决定的。
三、房地产泡沫警戒的“天平定律”
综上所述,房地产商品虚拟需求的膨胀程度以及价格偏离价值的程度都是由现房(存量房)在整个房地产市场中的市场份额决定的。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在房地产行业中,在某地区或者城市,当现房(存量房)交易的市场份额大于期房(增量房)交易的市场分额时,就达到了泡沫的警戒线,其中现房(存量房)交易的市场份额越大,泡沫就越大;反之,则不存在泡沫。
特别公告:
任启方先生欢迎与其进行探讨,并征求该房地产泡沫警戒的“天平定律”的反对意见及反驳理论依据,联系邮件:qifang010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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