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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还要为“房东”卖场埋单到几时?

时间:2007年02月17日  作者:肖娟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st1:chmetcnv w:st="on" TCSC="0" NumberType="1" Negative="False" HasSpace="False" SourceValue="5000" UnitName="平方米">5000平方米以上的家具流通场所超过2500家,1万平方米以上的有900多家,2万平方米以上的有500多家,3万平方米以上的有100多家,5万平方米以上的有30多家。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目前国内家居的渠道大部分都是通过家居卖场进行销售,这种大卖场普遍还处于仅出租物业的商业地产业态,不参与厂家或商家的经营,也就意味着不会受到市场竞争的太大冲击,如吉盛伟邦、东方家园、美居中心等,当充分竞争之后,整个家居生产价值链的平均利润在降低,但卖场的环节却并不会因此而降低。家居建材卖场无疑成为了家居市场的暴利攫取者,消费者必须为卖场的高额租金支付一笔不菲的账单。

家居流通供过于求

  吉盛伟邦、美居中心、维家思、达芬奇、金海马、美林家居、百安居、靓家居、月星、红星、银座家居、北京美庭品味家居……2005年,全国新增的1万平方米以上的家具类大卖场就在50家以上。同时,对商圈的争夺也导致圈地过程中商业用地价格的提升,这个现象在重点的消费城市尤其明显。重点一级城市的消费市场里(如深圳、广州、上海等),最近两年各种以家具销售为主的超大型零售终端的新增率都达到20%到30%,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家具卖场的竞争力主要还是体现在“房东型”经营层面上。

  以广州为例,近5年来,广州的家居版图急速扩张,东接东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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