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商业地产项目风险的化解
时间:2007年02月17日 作者:佚名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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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有“一铺养三代”之称的商铺,因其稳定、风险小、回报率高等诸多优势,已成了股市、汇市、高档住宅投资以外的一种重要选择,全国各地的商铺热可谓一浪高过一浪。其实,商铺投资也不可能是包赚不赔,每间商业地产项目都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中国当前商业地产的投资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开发商的实力。因为商业地产项目往往投资大、运作周期长,开发商的现金周转一紧缺,他们就化整为零地将原先无发出手的大项目变成炙手可热的“旺铺”了,其实隐患就此种下,而国外有实力的房地产商才敢涉足商业地产项目。
第二是开发商对商业地产的专业知识。大家知道商业地产项目开发前的立项、规划,是项目成功的基础。难怪李嘉诚说过商业地产要强调“地段、地段、还是地段”,商业地产项目的开发决策必须综合多方面因素:项目所在地是否有足够的人气、良好的商业环境、发达的交通和充足的停车位等。而不少开发商是认为商业地产收益高,就将原本不具备商铺价值的地块硬做成商业地产项目,今后的经营自然是困难重重。
第三开发商盲目追求高收益,往往适得其反。并不是商铺的售价越高开发商获利就越好。商铺的定价是一项很专业的工作,它起码包括房地产、商业、物业、投资专业等多方面的知识。不要把“铺”的价卖成“商+铺”的价。所谓“商”从本质意义上说是通过商业方式(提供商品零售、商业服务)的运作,让房屋产值、保值、增值的过程。最简单的公式是:售价=可出手的租金÷较合理的投资回报率。“高的售价、低的回报”一定会锁住商业地产项目开发商,使其永无解套。
如何才能化解商业地产项目开发商的投资风险,这是需要重点研究的,现行通用做法有:
商铺全面自营:
商铺一经售出,商场由商管公司或物管公司负责统一的管理,业主自行招商或委托商管、物管协助招商,这往往适合大市场或小型包间式商场。
这种做法的优点是商场管理成本较小;由于当今大市场或小型包间式商场,本身就有一定的聚客能力,所以相比之下广告投入也不大。
缺点当然也很明显:统一管理很难做深做细,特别是开业前期各经营主体利益的冲突,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关系、管理习惯的形成。
商铺全面回租:
这样的商铺必须在商铺开盘销售时就与业主签完《回租协议》,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完全分离,业界俗称为“管理型商铺”。据了解,售后回租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出现在美国,后流行于日本、香港。在内地,首度兴盛于90年代中期的海南,时值房地产泡沫破灭之前。海南当时有不少龙眼农庄和商铺、写字楼采取售后回租,但不久房地产泡沫破灭,公司破产,曾经的承诺成了一纸空文。目前房地产界和法律界专家对售后回租提出诸多疑问,各方一致认为投资者须小心谨慎。
这种做法的优点是在统一经营的背景下,最大程度实现商业物业的整体经营价值,同时使建筑单体获得最大的价值与租金增长空间。
首先,它省去了投资者出租的风险和收取租金的麻烦,对于单纯投资客来说,可得到极大的便利。
其次,它免去了商铺出租期间对于物业各项管理所需
中国当前商业地产的投资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开发商的实力。因为商业地产项目往往投资大、运作周期长,开发商的现金周转一紧缺,他们就化整为零地将原先无发出手的大项目变成炙手可热的“旺铺”了,其实隐患就此种下,而国外有实力的房地产商才敢涉足商业地产项目。
第二是开发商对商业地产的专业知识。大家知道商业地产项目开发前的立项、规划,是项目成功的基础。难怪李嘉诚说过商业地产要强调“地段、地段、还是地段”,商业地产项目的开发决策必须综合多方面因素:项目所在地是否有足够的人气、良好的商业环境、发达的交通和充足的停车位等。而不少开发商是认为商业地产收益高,就将原本不具备商铺价值的地块硬做成商业地产项目,今后的经营自然是困难重重。
第三开发商盲目追求高收益,往往适得其反。并不是商铺的售价越高开发商获利就越好。商铺的定价是一项很专业的工作,它起码包括房地产、商业、物业、投资专业等多方面的知识。不要把“铺”的价卖成“商+铺”的价。所谓“商”从本质意义上说是通过商业方式(提供商品零售、商业服务)的运作,让房屋产值、保值、增值的过程。最简单的公式是:售价=可出手的租金÷较合理的投资回报率。“高的售价、低的回报”一定会锁住商业地产项目开发商,使其永无解套。
如何才能化解商业地产项目开发商的投资风险,这是需要重点研究的,现行通用做法有:
商铺全面自营:
商铺一经售出,商场由商管公司或物管公司负责统一的管理,业主自行招商或委托商管、物管协助招商,这往往适合大市场或小型包间式商场。
这种做法的优点是商场管理成本较小;由于当今大市场或小型包间式商场,本身就有一定的聚客能力,所以相比之下广告投入也不大。
缺点当然也很明显:统一管理很难做深做细,特别是开业前期各经营主体利益的冲突,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关系、管理习惯的形成。
商铺全面回租:
这样的商铺必须在商铺开盘销售时就与业主签完《回租协议》,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完全分离,业界俗称为“管理型商铺”。据了解,售后回租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出现在美国,后流行于日本、香港。在内地,首度兴盛于90年代中期的海南,时值房地产泡沫破灭之前。海南当时有不少龙眼农庄和商铺、写字楼采取售后回租,但不久房地产泡沫破灭,公司破产,曾经的承诺成了一纸空文。目前房地产界和法律界专家对售后回租提出诸多疑问,各方一致认为投资者须小心谨慎。
这种做法的优点是在统一经营的背景下,最大程度实现商业物业的整体经营价值,同时使建筑单体获得最大的价值与租金增长空间。
首先,它省去了投资者出租的风险和收取租金的麻烦,对于单纯投资客来说,可得到极大的便利。
其次,它免去了商铺出租期间对于物业各项管理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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