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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开放过度问题多 扶持零售业政府如何作为

时间:2007年02月10日  作者:本站特稿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在3月16日召开的全国流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上,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说,今年12月11日前将取消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地域、股权和数量等方面的限制,并透露国家要力争在5至8年内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流通企业。

  距离零售业的开放不足10个月,稍显稚嫩的国内商业企业的压力可想而知。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董事长张文中近年来一直在为外资的过度开放而奔走呼吁,他的观点是,在扶持国内零售业方面,我们的政府还能有何作为?

  就此观点,记者采访了中国商业政策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万典武。他说,政府从现在以后再出台任何措施来扶持国内企业,都只是“临时抱佛脚”,实际上应该是在刚入世时就立即采取措施;当然,“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他赞成商务部重点培育大型流通企业的措施,同时,他认为面临零售业开放,政府还应做的就是为零售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证国内外企业的公平竞争。

  国内企业:想要的还没等到

  张文中一直以来所不愿接受的,就是零售业的开放进程早已大大超出了入世的承诺。他甚至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高度上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防止国外资本对我国民族流通产业的毁灭性冲击。

  为此,他呼吁:对于违规的外资企业和有关地方政府要严格查处;不要再抢先于入世时间表开放市场;积极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商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商业企业改制;重点培育大型民族流通企业集团,特别是大型民营流通企业;尽快建立大型超市开店的听证制度。

  张文中代表了国内一部分企业的态度,不过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他所希望的具体措施的出台。

  张志刚在16日的讲话中表示,现阶段我国流通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流通主体发育不成熟。记者也了解到,为了减少W TO后可能出现的冲击,商务部已经起草了新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办法》,并且已经上报到国务院。主要的变动包括:不再使用“试点”概念,在经过多年试点以后,开放将会全面铺开;把中国加入W TO商业上的承诺写入新《办法》。

  不过,最终新《办法》的出台情况还要等待国务院批准。

  从了解到的《办法》内容来分析,商务部门对于自己的管理范围还是限制的很多,完全是按照W TO的精神办事。甚至还有一些让步,《办法》曾经征求过许多外资企业意见,原来提出的对违规外资企业进行分级管理的条款被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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