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是美国在上世纪的一大发明。最近20年来,它在世界各地个行业中呈现出空前扩张的趋势。有竞争的市场,就有营销的影子。
在我国律师业恢复初期不存在竞争,也就不需要什么营销。24年过去了法律服务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坐等当事人上门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律师事务所要生存、要发展,怎么办?我认为搞市场营销。当然,绝对不能为搞营销而搞营销,要有前提和基础;不能把市场营销搞成空架子或者是骗人的把戏,要实实在在站在客户的角度想问题,要以客户为中心,要以维护客户的忠诚度为目标,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固的良好关系。
和胜律师 高敏(1380341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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