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代理,同城联盟--探讨新型经销商管理模式
本次春季成都糖酒会上,笔者注意到一个营销现象,有些企业在招商中,一个区域不再只设立一家代理商,而是同时设定三到四个有意向的商家,共同来做。河北保定久久集团的“喜马馨乳业”此次就在成都选定了三家代理商,笔者就这种形式与它的营销副总郝洪杰经理进行了交谈,在此希望能够引发读者对这一新营销方式的探讨和共鸣。
“喜马馨”是一个餐饮奶企业,这个行业的许多做法与酒企业完全类似,不断抬高的进店费和促销费已经给产品进店设置了重重障碍,厂商为此绞尽脑汁。
记者:为什么要在一个地区选择多家代理?这种形式适合哪类企业?对市场开拓有什么好处呢?
郝总:成都城市较大,依靠一个经销商做有些吃力,在企业的品牌还没有形成足够强势的情况下,产品进酒店越来越困难,我们希望能够依靠更多的经销商联起手来,共同拓市,在北京我们已经有过成功的例子。我觉得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处于发展前期的企业。这样做有几点好处:其一,这是一种初级的“商会”形式,跟卖场谈判时,多个商家集体出现,这种联盟会比一个人更占优势。其二,当“商会”中的某个成员选择新品牌时,其他几个可以规模出现,作为一个整体的网络一起应标,加大取得代理权的筹码。其三,这种形式有利于企业应急市场风险,保护品牌,不会因某个经销商的突发意外,破坏企业的整体市场计划。
记者:多个商家经营的话,产品如何配送?运费如何支付?退换货怎么处理呢?
郝总:我们指定了一位合作能力较强的代理商来负责协调接货和报货,性质如同公司的办事处,不过是义务的。由于餐饮奶的销量有限,单个经销商的需求量都不会太多,而且我们实行的是汽运或空运,费用都比较高,因此大家每周把报货单统一交到指定代理商那,由他统一上报,厂家也把货统一发到他那,他来负责分配,这样减少了中间环节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节约了销售成本。由产地到指定代理商仓库的费用厂家负责,城区中到各自仓库的运费就要自己承担了。退换货问题的处理是,因生产或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破损、胀漏,厂家负责。
记者:同城的商家之间最容易发生区域冲突,厂家如何控制?怎么防止几家同时进一个店,或者向别人的区域倾销呢?
郝总:我们也想到过这个问题,由于产品实行的是统一到岸价,我们建议各位商家的供货价尽量也要统一。那么至于代理商之间的冲突,最初我们本着自愿负责的原则,不想收大家的保证金,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不跟别人发生冲突就行。后来经过跟大家的协商,代理商都建议应该有个措施,以便事前控制,方法是在货上做些标记,每个代理商使用不同的标,如果在别人的区域发现其他的标,这样就比较容易处理。
记者:给产品做标记的工作由谁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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