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流提示 - 记录工作中的点点滴滴!!!

中国旅游业面临一场“革命”

时间:2007年02月08日  作者:欧阳斌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旅游业正在以汹涌澎湃之势向前发展,1978年刚刚改革开放之时,我国年接待入境旅游者只有180.9万人次,旅游创汇只有2.63亿美元。2006年,我国入境旅游人数已经达到了1.2亿人次,国内旅游人数达到了12亿人次,国内旅游总收入达到了5286亿元,国际旅游总收入达到了293亿元。从数字的对比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是前所未有的,变化是翻天覆地的。数字的变化也可以看出,我国旅游业正在由世界旅游大国阔步走向世界旅游强国。但数字的变化所反映的只是我国旅游业的表象,我国旅游业成绩的取得,凝聚的是党和政府对旅游业的重视,凝聚的是各级旅游管理者、从业者的心血,是全国各行各业对旅游业的支持。当我们投身世界旅游业的发展大潮,站在新的时代和世界的高度来,用科学的发展观来审视中国旅游业时,我们又会深深地感到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在取得了巨大成绩的同时,也还隐藏着许多问题,面对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面对世界旅游业的强大竞争,笔者预感到中国旅游业正在面临着一场“革命”。

  观念的“革命”

  旅游业作为一个产业,顾名思义,就是以旅游收入作为其收入来源的产业。但是,到底什么是旅游,这个问题却越来越令旅游理论工作者迷糊,也令旅游实践者迷糊了。按照传统的解释 ,旅游就是指人们离开常住地到异国、他乡访问和暂时停留所引起的各种现象和关系的总和。可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条件的极大改善,“常住地”这个概念就已经面临着极大的挑战,什么叫常住地?常住地就是经常居住的地方吗?那么,如果一个人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地区均有住房,而且,他又经常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居住,哪个算是他的“常住地”?他在自己所拥有的不同居所穿梭算不算是旅游?其次,如果要确定一个常住地,那么,这个常住地是确定在一个县的范围、还是一个市的范围、一个省的范围好?如果他没有离开“常住地”,而是在本县内、本市内、本省内的旅行又算不算旅游?第三,传统的旅游概念强调的是“短暂的停留”,这个“短暂”虽然是有时间的,一般是不超过一年的,但是,当人们喜欢一个地方又有充足的时间,并在那里住到一年以上,这就不算旅游么?第四,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不是以观光为目的的休闲业正在兴起,且来势迅猛,休闲有许多与旅游相近或相同的构成要素。在当今社会,如果排除休闲,旅游显然成了一个“孤立者”,融合休闲,旅游又应该作何调整?显然,这些矛盾需要有新的符合客观实际的权威解释和界定。这种权威的解释和界定的过程,无疑也就是一场观念上的革命过程。         

  管理的“革命”

  尽管我们在以前也说旅游包含了“吃、住、行、游、购、娱”几大要素,然而,作为旅游的管理机构——国家旅游局和地方各级旅游局,所实际管理的范围却是十分有限的。他们所真正能够管得住的主要是四大块:一是旅游景区的定级;二是旅游酒店的定级;三是旅行社注册前的审批;四是旅游景区或一定行政区域旅游规划的审批。至于其它的权限,要么是与其它部门联合方能实施,要么是并无明确的行政授权,自己“争”来的。如果按旅游所涉及的“吃、住、行、游、购、娱”几大要素来衡量,目前,旅游管理者所拥有的管理权限显然过弱,何况,旅游所涵盖的范围还在不断扩大。这种状况也使我国目前的旅游管理陷入了一种两难选择:如果不将行政权力与其行业所涉及的事务真正统一起来行使,有些事情管不好,也管不住,权力显然过弱;如果将行政权力与其行业所涉及的事务全部统一起来,不但“吃、住、行、游、购、娱”几大要素要由旅游部门统管

[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注意:本网所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