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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经理人的游戏规则

时间:2007年02月06日  作者:罗新宇 林蔚  点击:   加入收藏   北大在线
业准则,同时企业也应该尽可能将职业经理人的职责更明确地通过契约形式加以规定。

信念冲突 主要表现在职业经理人的个人信念与公司的文化尤其是公司所有者的价值观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往往是由于职业经理人和企业所有者之间的教育背景、生活经验以及个人的目标和对未来的理解的差异引起的。这种冲突是深层次的冲突,更具有持久性,也更难以改变。例如企业的所有者可能以赢利作为首要目标,而职业经理人可能以发展作为首要目标。这种冲突可能与利益冲突、能力冲突交织在一起。

从本文述及的三个案例来看,王志东事件主要涉及信念冲突,因为董事会成员与他对新浪的未来发展方向存在分歧,这是王志东被解职的根本原因。陆强华事件除了涉及信念冲突之外,还涉及能力冲突和利益冲突。而王惟尊事件则涉及几乎所有的冲突,而且交织在一起,这些冲突的根源是王惟尊没有很好地遵循职业经理人的基本准则。

职业经理人的游戏规则(2)

行为准则

根据发达国家职业经理人阶层的成长历程和我国许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实践,职业经理人需要遵循的最基本行为规范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恪尽职守 职业经理人在自己的岗位上要尽自己的责任,充分体现应有的敬业精神。职业经理人的职责并非可以精确地定义,其业绩表现受多种因素影响,而且需要时间来评价,因此敬业精神就成了职业经理人的首要素质或行为准则。

遵守法律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职业经理人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因此职业经理人要发挥自己的职能,必须守法,否则市场经济的基础就会遭到破坏。守法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在执行自己的职能时要主动守法,不干违法的事;二是如果企业所有人强迫自己干违法的事,必须劝导对方走合法经营之路,并拒绝执行对方的要求,直到辞职。

股东利益第一 职业经理人必须为股东创造价值,这是职业经理人的基本职能。同时他还必须努力维护股东的利益,而不能利用职务之便反对股东。如果股东正在干违法的事,除了自己不能参与违法活动之外,还要劝导股东停止违法行为,但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或股东信任去反对股东。尽管从社会角度来看,将股东的违法活动告上法庭是一种英雄行为,但却不是职业经理人应该做的。如果职业经理人的正义感压倒一切,那么,他就应该辞职。辞职之后,他可以尽一个普通公民的法律义务,但他仍然不能直接利用他过去在职业经理人位置上得到的各种便利,如公司的秘密文件和资料。

公私分明 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这一点许多中国人做得很不好。例如不少人在上班时间处理私事,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甚至建立自己的小集团。这些是职业经理人的职责所不允许的。

不介入股东之间的矛盾 对于有多个股东的企业,股东之间或多或少会有矛盾,职业经理人应该严格避免卷入这种矛盾之中,即使看起来对企业有利也不行。否则就违背了职业经理人的基本职能,会产生许多负面影响。

用合法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 当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利用法律和市场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不能利用自己的职务或不正当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因此职业经理人在进入职业市场时就应该签订相关的法律文件。既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又规范双方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益。这一点,外企做得比较好。因此,外企的高级经理离职后,很少有对簿公堂的事发生。

这些准则,王志东基本上都是遵循的,陆强华有些嫌疑,而王惟尊似乎违反了所有的准则。王志东的问题在于他一直将自己看成是公司的所有者而不是职业经理人,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定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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