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好茶,忆回首,滋味其中

报喜鸟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时间:2007年02月05日  作者:佚名  点击:   加入收藏   不详
共创品牌只能保留一家。经过反复论证,最后保留了“报喜鸟”。吴志泽这样解释:“报喜鸟是一个吉祥鸟、富贵鸟,适合公司对西服‘白领阶层、时尚青年’的定位,也就是中高档的、富贵的;其次鸟本身作为一种人人尽知的动物,有较强的记忆点;其三,‘报喜鸟’同其它两个商标比较,更具民族性。洋气的东西在这里是没有生命力的。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实践证明,我们的选择是对的,‘报喜鸟,喜报千万家’这样的广告给人的记忆非常深刻。”

  其次,是谁来做头儿的问题。照常人的理解,谁投资多,谁就无疑应该是公司的第一把手。但当时三家企业资产差不多,规模差不多,各方面都难分高下,属强强合作,谁都没有绝对的优势。况且要成立一个现代企业,单靠投资还不行,必须依照个人能力,坐下来讨论谁最适合。当初提出联合的时候,之所以这三家企业走在了一起,一是因为大家有多年经验,对服装行业有深刻的理解。而最重要的是因为彼此之间优势互补,不是一种简单的叠加。5位创业者各有所长,有的擅长策划、管理,有的擅长市场营销,有的精通技术,搞生产是一把好手。共同的目标、理智、胸襟和气度,让他们在对待谁做头儿的事情上心平气和,完全是在与理性对话。最后确立了以吴志泽为董事长,其他四人为董事的领导班子。

  再次是到重大问题怎么决策等问题,因为来自各自的企业,以前都是自己做老板,自己说了算,会不会出现各自为政,相互扯皮的现象?吴志泽坦言“小的磨擦是有的,这需要不断的提醒、教育和提高,需要在实践中慢慢磨合。但不会出现大的问题,一来大家是利益共同体。联合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企业得到发展,所以一切能够使企业得以发展的措施都是值得决策者舍眼前利益而为之付出;二来有《公司法》这把高悬的达摩克斯之剑,按正规的股份制操作,严格按《公司法》解决实际问题。比如,公司不允许家属在管理层任职,不允许直接家属搞第二职业等;其三,公司采取部门负责制,一开始就对每个部门定下调子,我们称之为‘笼中经济’,如果超出了权利范围,大家讨论、民主集中”。

  最后是资产如何重组的问题。

三 橄榄状的报喜鸟式股份制

  由家族企业走向联合经营是以规范的股份制运作为保证的。同时报喜鸟管理层又赋予股份制以崭新的内容,我们姑且称之为“报喜鸟”式的股份制。

  “报喜鸟”的股份制,既非只有公司领导层(或原始投资者)几个人持有股份的简单形式,也非有的国有企业转制为股份企业后“人人有其股”的形式。吴志泽有自己的论断;只有少数人持有股份,不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而“人人有其股”的方式,也就等于人人没有股,同样摆脱不了“大锅饭”的模式,也不利于企业的稳定与发展。

  “报喜鸟”的股份结构是“橄榄”状,即中间大、两头小。

  两头的一头是原始入股者,即集团公司的五位董事,也是最先把自己的企业和家产贡献出来的原报喜鸟制衣公司、纳士制衣公司、奥斯特制衣公司的拥有者。为了保证这5位原始入股者的绝对利益,母公司不允许其他人参股,若都来入股母公司这一块,人太多太复杂,仍会导致麻烦。

  两头的另一头是员工中的技术骨干和突出贡献者,允许技术骨干和优秀员工入股,事实上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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