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使用二八法则和长尾理论
时间:2007年02月05日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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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发生了重大改变。这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传播方式由“推”转向“拉”,即传统媒体是将企业或产品信息推向消费者,消费者被动地接受广告信息,而搜索引擎是消费者主动搜索某类企业或产品信息。从广告效果来看,毫无疑问,是后者大于前者。
其次是搜索引擎提供了一个均等的传播机会。只要以非常低廉的价格向诸如百度这样的搜索业务提供商购买一个关键词竞价排名,就可以出现在客户检索这类关键词的首要位置,而客户是否点击这条信息,决定了企业是否需要对这条信息的发布付费。“点击计费”是百度这类搜索引擎业务提供商普遍使用的收费模式。据了解,在百度,最低的推广预算是3000元。这么低的推广预算门槛,毫无疑问,是许多中小企业都可以承受的。
二八法则和长尾理论互为补充
易观国际《2006年第一季度中国搜索引擎市场数据跟踪报告》指出,2006年第一季度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的规模已经达到3.03亿元;百度的市场份额为43.9%,名列第一;其次是雅虎中国,市场份额为21.10%;排在第三位的是世界搜索引擎巨头Google(谷歌),市场占有率为13.20%。搜索引擎市场规模的扩大反映了企业对搜索引擎作为一种营销传播工具的重视。很多时候,搜索引擎已经成为企业开展营销活动必要的工具之一。
搜索引擎最重要的市场是众多中小企业。但是大企业来讲,它们也正在逐步加大搜索引擎的使用,以配合传统的营销工具,借以吸引它们以往不太关注的80%的零散客户。这样,长尾理论对于二八法则便是一个很好的补充。虽然大企业的很多资金用在传统媒体上,但对于一对一的推广方式,它们开始给予足够的重视。
对于那些中小企业,由于大众媒体的门槛过高,搜索引擎正日益成为其主要的营销传播工具。小企业通过向百度这样的搜索业务提供商购买关键词、竞价排名服务,可以在潜在客户使用搜索工具时,将相关的企业、产品信息呈现给潜在客户。借助搜索带来的业务,可能构成了企业关键的80%。在这里,长尾理论颠覆二八法则。
由此可以看出,二八法则和长尾理论作为指导企业营销的重要理念,由于新兴搜索引擎工具的出现,使得以往80︰20的矛盾得到协调处理,为企业开展营销工作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
首先是传播方式由“推”转向“拉”,即传统媒体是将企业或产品信息推向消费者,消费者被动地接受广告信息,而搜索引擎是消费者主动搜索某类企业或产品信息。从广告效果来看,毫无疑问,是后者大于前者。
其次是搜索引擎提供了一个均等的传播机会。只要以非常低廉的价格向诸如百度这样的搜索业务提供商购买一个关键词竞价排名,就可以出现在客户检索这类关键词的首要位置,而客户是否点击这条信息,决定了企业是否需要对这条信息的发布付费。“点击计费”是百度这类搜索引擎业务提供商普遍使用的收费模式。据了解,在百度,最低的推广预算是3000元。这么低的推广预算门槛,毫无疑问,是许多中小企业都可以承受的。
二八法则和长尾理论互为补充
易观国际《2006年第一季度中国搜索引擎市场数据跟踪报告》指出,2006年第一季度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的规模已经达到3.03亿元;百度的市场份额为43.9%,名列第一;其次是雅虎中国,市场份额为21.10%;排在第三位的是世界搜索引擎巨头Google(谷歌),市场占有率为13.20%。搜索引擎市场规模的扩大反映了企业对搜索引擎作为一种营销传播工具的重视。很多时候,搜索引擎已经成为企业开展营销活动必要的工具之一。
搜索引擎最重要的市场是众多中小企业。但是大企业来讲,它们也正在逐步加大搜索引擎的使用,以配合传统的营销工具,借以吸引它们以往不太关注的80%的零散客户。这样,长尾理论对于二八法则便是一个很好的补充。虽然大企业的很多资金用在传统媒体上,但对于一对一的推广方式,它们开始给予足够的重视。
对于那些中小企业,由于大众媒体的门槛过高,搜索引擎正日益成为其主要的营销传播工具。小企业通过向百度这样的搜索业务提供商购买关键词、竞价排名服务,可以在潜在客户使用搜索工具时,将相关的企业、产品信息呈现给潜在客户。借助搜索带来的业务,可能构成了企业关键的80%。在这里,长尾理论颠覆二八法则。
由此可以看出,二八法则和长尾理论作为指导企业营销的重要理念,由于新兴搜索引擎工具的出现,使得以往80︰20的矛盾得到协调处理,为企业开展营销工作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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