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三个ERP创业团队故事

时间:2007年02月04日  作者:佚名  点击:   加入收藏   AMT
手,怎么看都不太妥。光明缺哪些钱吗?否。我们冒昧猜测这是光明为了保障资金安全的一个手法。大家都是聪明人,利玛的原股东以及管理层对光明这个行为有所想法也无可厚非。光明后来又把原利玛的价值从2882万缩水为636万,就更让人不明白了。我们不知道协议细节,不过从披露的信息看,应该是光明认可了原利玛的有形和无形资产。而无形资产的评估,如果没有请第三方参与,大家就是“你情我愿”,协议认可就行。而无形资产的重新评估,就是推翻大家的共识。如果当时双方在2882万中,确定了有形和无形资产的比例,光明还是有权对原利玛的有形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

我们再来谈谈创业者的问题。

创业者的第一个问题是对企业运营和财务预算比较糊涂。3000万投资不是用来存银行的。创业者应该有一个详细的财务预算:3000万元用来投资研发、市场渠道建设、品牌推广、环境建设的比例是多少。我们来回顾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话说有一个网络公司融了一笔美元进来,投资公司要求CEO必须有详细的财务预算。因为大家当时要的是“眼球经济”,所以CEO在市场推广方面的预算是每月100万美元。但CEO比较心疼钱,三个月在市场推广方面只花了100万美元。结果在董事会上,CEO被严厉批评,董事们质询CEO为什么没有把钱花出去。这个典故后来“以讹传讹”,传说成为网络公司大家比的是谁花的钱多,而不是谁挣的钱多。

创业者的第二个问题是观念的转变。投资没有进来之前,创业者都是兄弟,兄弟们可以爱怎么着就怎么着。一旦投资者进来,企业肯定涉及文化和管理的融合问题。企业也可能要进行BPR(业务流程重组)。如果希望投资者只管投钱,其他什么都不要管,就天真了。有了3000万元,如果利玛的研发、市场推广、品牌建设、人力结构如果没有特别大的变化,利玛的管理者就算失职。只不过这样的BPR,要么是创业者自觉或自发的行为,要么是大股东的决意执行。

创业者的第三个问题是角色的转变。有一句老话:习惯成自然。我们来看看利玛自与CDC合资六年以来,虽然名义上有总经理,但实际运营的是蒋明炜等创业者。与光明合作以后,张爱清作为总经理也有半年没有在利玛上班,运营的也是蒋明炜等创业者。祁楚辉作为总经理,一年才从台湾来利玛两次,而且每次主要关注技术研发。一旦张爱清来到利玛,并实际行使总经理职权的时候,双方的默契和习惯被打破。短兵相接,冲突不可避免。其实,这也应该由一个角色认识问题。总经理不是官员,不代表权力,他只是一个职业人。他为董事会负责。他可以是原利玛的人,可以是光明的人,还可以是其他人。从法理上讲,他花股东的钱,完成什么运营目标是有一定之规的。英雄从来不问出身,如果总经理完不成运营目标,总经理自然应该辞职,脸皮厚的,董事会自然将其辞退。

总的来讲,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严格财务预算是规矩,总经理的目标责任制也是规矩。

人事哗变

2001年3月,光明入资利玛之前,利玛公司有员工66人, 3月底增至86人。

2001年10月,人员达到133人。

2002年4月以来,副总经理、营销总监、技术总监以及营销、科研、技术服务骨干相继辞职。销售人员几乎全部辞职,技术服务人员约2/3辞职,研发人员约1/2辞职,辞职人员近70名。

辞职员工中约有20多名是原自动化所的人。利玛的人事哗变,把北京机械自动化研究所推到了一个“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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