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经济环境下酒企的知识产权管理初探
时间:2007年02月04日 作者:蒲轩昂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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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IP)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或者说是法律赋予智力成果完成者对其特定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利,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时效性等特征。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工业产权和著作权两部分。
工业产权主要是指:商标、商号、服务标记、企业域名、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未公开的商业秘密等等。
著作权又叫版权,保护范围有:设计图纸、设计文字、工艺文件、计算机软件、技术论文、各类自制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办法)等智力作品。
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
近年来,国际国内环境发生了急剧变化。
国际方面,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知识产权在制造业中的作用日渐显现,并且已成为处理国与国之间政治、经济、贸易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成为各国提高和保护其科技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武器。据《中国知识产权报》 00 年 0月 日消息报道,日本从官方到企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制定了“知识产权立国”的长远发展战略, 00 年日本在华专利申请 件,比去年同期增长 . %,占整个国外申请总量的 / ,这已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警觉。
国内方面,早在 0年,我国即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 年成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同年《专利法》颁布实施, 年 0月 日正式成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成员国, 年成为《专利合作条约》PCT成员国, 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 00 年重新修正发布,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特别是 00 年加入WTO后,由于知识产权已纳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管辖范畴,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与之有关的观念和法律法规都在作新的适应性调整,与国际接轨。
酒企知识产权工作存在的问题
酿酒业大多属于传统产业,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明显滞后于其它现代制造业,主要表现在:
. 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内部方面,多数酒企没有建立完善的企业知识产权制度,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来从事该项工作。有人形象地说,丢了一瓶酒,可以翻个底朝天,如果丢了一件专利、商标或是域名,最多是批评完事;外部方面,被人侵权而又去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在酒包装的外观设计上犹为突出。
. 缺乏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
对知识产权方面的常识、法律法规和游戏规则不甚熟悉。在全球经济环境下,产品如进入国际市场或外商进入酒企,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吃亏的肯定是自己。
. 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缺乏
知识产权管理涉及管理、技术、法律等多门学科,这方面的高素质综合型专门人才行业还相当缺乏。
. 技术创新能力低
啤酒等属于泊来品,这几年发展迅速,白酒和黄酒属于中国的传统酒种,近年来却在走下坡路,个中缘由,既有市场因素,也有自身的问题,其中一点就是创新能力低,虽有自主知识产权但未产生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知识产权的战略研究与应用不够
没有系统的研究和规划,重商标、轻专利和版权。
.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力度不够
国内部分著名酒商标在贸易国被抢注,在被抢注后又没有很好地用知识产权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青岛”牌啤酒在美国被抢注,“竹叶青”牌保健酒在韩国被抢注,“杜康”牌白酒在日本被抢注等等。
酒企知识产权的保护
. 保护的范围:
国家批准的发明及尚未公开的专利;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性成果;技术诀窍;酿酒工艺规范;酒体设计方案;质量体系文件;载有技术秘密的实体,如菌种、窖泥、曲药、母糟、黄水;企业技术标准;相关的管理制度;广告宣传资料;商业秘密……
. 保护的途径
. . 内部保护
. . . 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配备相应的人员,明确工作职责。酒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业务内容不外乎:积极取得知识产权,有效合理地利用;掌握行业知识产权动态,防止侵犯别人权利;掌握内部开发动态,及时筛选和论证可能成为专利的成果;转让专利,获得转让费用;购进专利,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等。
. . . 制订知识产权战略规划
专利为世界公认,成果则是中国特色。长期以来,我国大中型国有企业,包括酒企沿袭了科研机构重成果论文,轻专利发明的制度,并已形成了较深的思维定势和习惯。所以,在制订企业知识产权规划时尤其要从指导思想上明确,将重成果转向重专利,将重学术水平转向重市场竞争。
系统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应重点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信息方面——知识产权信息收集、传递、利用;
法律方面——权利的取得、维护、处置;
技术方面——新技术的开发、应用、转让。
. . . 加强保密工作
与涉秘员工签订《知识产权与保密合同》不失为一种切实可行的办法。由于行业人才流动的增加,在有关条款中,需明确人员外流对保护原企业知识产权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另外,随着酒企之间各种交流的日益增多,尤其要防止参观和学术活动中的失密情况的发生。
. . 外部保护
目前,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均有执法职能,遇到侵权可以法律手段寻求保护。
. 应注意的几个具体问题
. . “以近年来专利发明的对象高度复杂化、柔软化,乍看起来 三者不容易知道专利是不是正在被使用着这一事实为背景,专利权人的专利被他人擅自使用的情况经常发生” [ ]。所以,就防止侵权来说,酿酒工艺方面的发明不适宜申请专利。
. . 由于我国实行的申请在先的原则,在酿酒科研的一定阶段即可申请专利,而不需要全部完成之后才去申办,根据专利法规的有关条款,如有补充,完全可以在以后的实质性审查时提交。特别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获得专利申请号后才能进行成果鉴定、公开发表论文、技术转让、申奖或展示产品。
. . 由于我国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良莠不齐,考察和选择一家信誉好、实力强的代理公司,以他们的专业水准和社会关系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会起到很好的作用。
. . 国内企业在向国外出口产品时,应当首先向贸易国申请注册商标,以获得法律保护。否则,在出口谈判过程中向对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很有可能为对方恶意抢注提供方便。一边谈判,一边在其国内抢注我方的商标,这是外商惯用的伎俩和商业策略。
. . 为避免对外技术合作中知识产权的丢失和产生纠纷,在签订协议时,就必须明确技术保密和研究开发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的归属。
. . 申请知识产权登记和保护是因为有其商业价值,企业不能为保护而保护,在申报之前需进行必要的技术评价和经济效益评估,以提高其申报质量。譬如注册商标不是多多益善,申请和维持也要讲究成本。
. . 另外,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的结晶,对员工职务发明要予以大张旗鼓的奖励。同时增加R&D投入,鼓励研究开发,否则,知识产权保护只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参考文献:
[ ] 江崎正启.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内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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