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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腐败渗透各行业

时间:2006年06月22日  作者:陈双全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中国营销的进程发生在特殊的环境——转型环境中。中国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企业环境、消费者环境和文化环境都具有种种特殊性,转型环境对营销的理论和实际运作提出了如何适应的挑战,并增大了在中国营销成功的难度。

  在这个时期,由于规则的缺位和监管的错位,往往会出现许多黑色、灰色的行为,在各个行业的营销中都透露出“腐败”的味道!

  在下面的内容中,我们通过具体个案来让大家初步了解不同行业的腐败情况。

  消费品行业:宝洁“玉兰油事件”

  2001年9月30日,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奥斯汀、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张军华以及安全经理杨新联合出动,围守广州花园酒店荔湾厅,当场捉获涉嫌巨额贪污的玉兰油某品牌经理。由于人赃俱获,该经理立即被宝洁公司开除。 

  知情人士透露,此次贪污金额估计在100万元左右。而在此之前,该经理曾分别在广州市丽江花园、翠湖山庄、华景新城等多个小区购置豪宅,其收入来源已经遭受广泛怀疑。 

  对于此次“玉兰油事件”,宝洁公司显然不希望家丑外扬。“这只是个别案例,我想每个公司都会出现这种情况”,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对外关系部副总监裴逸群极力轻描淡写。 

  据内部有关人士透露,就在“玉兰油事件”前后,宝洁公司曾先后出现诸如媒介经理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广告资金等多宗腐败事件。 

  在业内,宝洁公司的腐败现象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宝洁内部贪污风的确很盛,很多人收过我们的钱。”宝洁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供应商深受其害。

  他介绍说,宝洁内部的贪污行为主要分为两种方式,最为广泛的一种被称为“10%法则”,即所做项目的回扣占总业务额的10%。这位曾经送过巨额贿赂的宝洁供应商声称,“这一法则在宝洁内部已经是心照不宣了。”

  另外一种方式则是参股,即宝洁公司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在与其有业务联系的供应商、代理商或客户的公司中拥有所有者权益或利润权益。

  像宝洁这样管理规范的公司,竟然还是被内部腐败所困扰,那么,对于中国的广大企业来说,腐败可能更是一种司空见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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