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8月的一天,《羊城晚报·新闻周刊》记者接到读者投诉,称其在广州亚大万客隆购买的美国“新奇士”开心果的生产日期有假,且己变质。记者接到投诉后即赴“万客隆”调查取证,发现货架上的这种开心果包装罐上所贴的有效日期原为“1996年8月至1997年8月”。经人做手脚后,被改成了“1996年9月至1997年9月”,广东省技术监督局稽查处接报后立即设立专案小组调查此案。经现场查验,广州万客隆从美国派拉蒙农场有限公司进货的1126箱“新奇士”开心果中,有580箱在生产日期上有造假行为。技监部门当场对580箱过期开心果进行查封,勒令“万客隆”不得再销售。
由于“万客隆”是派拉蒙公司的最大客户,因此该公司接到办案小组和万客隆的质询后非常重视,立即派其市场总监前来广州处理此事。事实面前,美方承认食品开心果出现双日期系该公司所为,并全权委托广州万客隆处理此事,赔偿消费者的一切经济损失,万客隆也从派拉蒙公司得到了经济赔偿。
10月23日,广东省技术监督局对广州万客隆把关不严、经销日期造假的过期进口食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向万客隆送达了“责令改正(更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53306元人民币的罚款。
11月8日,580箱过期开心果在广东省技监局的监督下,由广州万客隆予以销毁。在广东省技术监督局办案人员的督促下,美国派拉蒙公司答应在广州本地的报纸上刊登道歉声明,向广州市的消费者和广州万客隆道歉。《羊城晚报》九七岁末刊登了这封至诚至信的道歉信。至此,广州“万客隆”出售过期食品开心果事件,最终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
<案例思考>
企业面临危机时,公共关系的介入,既为转危为安,更为重塑信誉。“派拉蒙开心果”案例从发生到发展,为今后危机公关个案的处理提供了怎样的借鉴?
<案例分析>
“风生于地,起于青萍之末”。危机的发生,无可讳言,时常带有一定的突然性,可它却真实地反映了企业在处理与公众关系时,利益价值趋向度的严重失衡。从公共关系角度而言,就是说企业缺乏一种危机中“胳膊肘向外(即指公众)拐”的公关意识,更缺少危机发生后,对公众的坦诚感和对事态处理的从容感。这样一来,不可避免会造成企业与公众在利益的交流传播时产生一系列矛盾和纠纷。处理的不当,或者说企业毫无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必然会导致企业措手不及,陷入与公众为敌的尴尬境地;相反,如果企业以危机为契机,抓住危机并从中找寻生机,危机就会变为企业的一个转折点,并为企业建立富有竞争力的声誉,树立企业的形象和处理企业的重大问题创造了机会。到那时,企业不仅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而且还会变坏事为好事,因祸而得福,无形中更应了中国的一句亩话“塞翁失马,安知非福”。今天,“派拉蒙开心果事件”的积极运作和成功处理,形象地再现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公关新境界,也为日后危机公关的个案处理提供了现实的启示。
一、“行动胜过言辞”。当危机发生后,最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做法,就是迅速、客观且全面地查明事实真相,开诚市公地公之于众,然后倾听公众与有关部门的意见。
众所周知,在整个国家普遍强调企业应多些社会责任感的宏观大气候中,仅有言辞的承诺,而无实际行动的组织,已被看作是敷衍社会,漠视公众的代言人,只能招致社会公众的嘲讽和怀疑。而巩固企业形象,重塑企业信誉的一个关键,就是在危机发生时不乏向社会、向公众负责的行为表征。这样做的目的,并非试图诌出一篇漂亮故事,以掩盖不良行为,而是要使企业乃至整个业界都意识到调整自身行为的必要,从而让行动来说话。“开心果危机”案例发生后,无论作为生产商的美国派拉蒙公司,还是中间代理商广州万客隆,在处理危机事件方面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亲力亲为的做法,的确让人们领略到企业对待公众关系问题的冷静和
